关于办理2018年度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8年度接收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拟于1月完成。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
1、申请人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
2、申请人应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近3年内至少有1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文章类型不限);
3、申请我校哲学、生物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的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人员需至少通过英语或综合一门国家统一考试。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1、申请人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
2、申请人必须是正在我校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者为我校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正在接受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临床医师;
3、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三)学术学位博士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
2、申请人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3年内至少有一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高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文章类型必须为论著);
3、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入学审核证书5年内有效,必须有单独的证书)。
4、通过卫生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外国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并已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各省市卫计委颁发的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学位的专业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一致。
2、申请人应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近3年内至少有一篇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高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文章类型不限);
3、通过卫生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外国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办理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程序
(一)初审
凡符合上述条件欲申请学位的人员请先与所在单位人事处、拟申请学位所在所院教育处联系、确定导师并进行初审。
特别说明:此次资格审核包括医教协同基地住院医师申请学位人员,基地住院医师若为单位人,应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基地医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基地住院医师若为社会人,应经基地医院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二)网上报名
1、经各所院初审合格的人员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申请人需在学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管理系统”填写“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表”,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填写完整。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12日,网址:http://graduate.pumc.edu.cn/。
2、申请人需按我校规定时间登录网址,填写资格审核表,上传照片,下载打印《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表》3份
(三)材料提供:2018年12月19日前,申请人应及时向我校提供以下材料
1、《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表》(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与接收所院盖章,拟接收导师签字,相关证书必须粘贴),独立左侧装订
2、下列材料一并左侧装订:
(1)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工作证或胸牌复印件(无工作证或胸牌由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4)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外单位申请人必须提供)
(5)公开刊物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有关的文章复印件(文章接收函不作为申请依据,具体要求见申请基本条件)
(6)卫生部英语统考合格证书或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打印成绩查询证明(申请博士学位者提供)
(7)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奖励获奖证书(申请学术学位博士学位者提供)
(8)医师资格证书(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提供)
(9)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提供)
(10)两名高级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11)个人陈述:学习及学术研究、临床实践的简要经历、经验、心得等
(12)拟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习计划
(13)外单位申请人需单独提供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的材料(加印密封)
3、上述所有材料邮寄方式均为“中国邮政EMS”(不接收其它邮寄方式),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单三条九号,邮编:100730,收件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四)资格审核
1、研究生院培养办统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材
料齐全者,提交专家组初审
2、学校按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口腔)专业学位统一成立专家组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
3、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4、资格审核合格名单于2019年1月8日在网上公布
(五)现场报名
1、资格审核合格申请人于2019年1月14-15日8:30-11:00,13:30-15:00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201办理缴费(交财务处)、资格审查表盖章(一式三份)、领取培养手册、春季选课通知等相关手续.
2、学费:我校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相关工作收费标准:硕士10000.00元/年(共3年)、博士12000.00元/年(共3年)。报名同时请缴纳第一年学费(刷卡)。学校各所院本单位职工第二、三年学费交各所院,非学校本单位职工第二、三年学费交学校,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申请学位经费按两年缴费(暂定)。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